为发挥妇联调解职能,缩短当事人诉讼时间,协助当事人双方达成协商一致,8月10日,市妇联妇女儿童权益部副部长易健华、工作人员罗惠仪到市第二人民法院对一宗离婚案件进行调解。
案件是男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男方称婚前因双方没有深入了解,婚后生活中经常发生争吵,女方甚至将其母亲赶出家门,不尽养老的义务,男方认为双方感情已破裂。女方则称男方经常不回家,家里两个小孩都是女方照顾,小儿子出生后男方没有尽到抚养小孩的义务,但女方认为双方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易副部长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了解了双方问题的关键,指出了双方的责任。男方认为女方脾气暴躁,女方则承诺以后会改正缺点,但不管调解人员如何劝说,男方终始不给女方任何机会,坚决要求离婚。双方在小孩抚养权问题上都不肯让步,只有通过立案开庭进行判决。
调解工作结束后,易副部长与女方进行了谈话,分析了此次婚姻失败的原因,向其讲授了夫妻间的沟通技巧,并将12338妇女维权热线告诉了女方。虽然调解未达成一致,但根据《调解案件当事人评估意见表》显示,双方对此次调解非常满意,认为此次调解让双方了解问题的原因及关键,明确了部分争端,对两人以后生活有很好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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