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了解《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自2011年8月实施以来对我市妇女在婚姻家庭权益方面的影响和作用,市妇联联合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东莞站)于2012年5月至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调研报告将于9月份完成。此次调研得到市妇联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市妇联副主席安玉红、市妇联副调研员雷梅花、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兼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东莞站)站长易健华参与了多场调研活动。市妇联还邀请了中共市委党校王薇副教授全程参与调研。
此次调研主要采用问卷调查和专题调研座谈会的形式进行。调研的对象有法学专家、法官、律师、各镇街、社区居(村)民、在莞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工作的人员代表。据了解,调查问卷按比例发放到各个镇街,共发放3000份,收回有效问卷2700多份。为确保调研的效果,调研组深入基层了解情况,选择了两个镇街和社区居(村)民及工厂员工进行访谈,了解基层群众的想法;分别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东莞市公证处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收集婚姻家庭案件审判实践中涉及夫妻财产公证的典型案例;并组织专家、律师召开专题交流会,了解法律专业人员的看法和意见。
在调研座谈会中,参加者从不同角度分析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妇女权益的影响,重点围绕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及婚前贷款购房等争议较大的问题提出建议和看法。部分参加者表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和分割的界定更加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的婚恋观念,值得深入探讨。对收集到的资料,市妇联将会做进一步的整理和跟进,并结合调研问卷的统计分析结果,撰写调研报告,以此推动妇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保障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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