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妇联《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修订)》(粤妇字﹝2017﹞29号)文件精神,市妇联于2017年11月27日至29日召开了东莞市创建2017年省 “巾帼文明岗”评审会。我会严格按照省妇联要求,从创岗工作汇报、创岗档案检查、创岗氛围视频展示、创岗微信宣传点赞等四个环节进行了综合评定。
现将拟推荐的前30名候选单位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至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妇联组联发展部反馈,电话:22217711。
附件:拟推荐单位名单
东莞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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