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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八红旗手——卢健如

http://dgwomen.dg.gov.cn 2019-03-20 15:39 东莞女性网

 

卢健如,女,1979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于20027月参加工作,现任民一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合议庭审判长,一级法官。

卢健如同志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廉洁奉公、甘于奉献,积极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路线政策方针,始终踏踏实实地在民事审判第一线,诠释着法官的内涵,在人民法官的岗位上创造出了一流业绩,在东莞中院民事审判领域中继续演绎“巾帼不让须眉”“妇女能顶半边天”的优良传统。

一、爱岗敬业、奋发有为,出色完成审判任务

作为法官,卢健如同志长期扎根民事审判工作,2004年至今共审结民事、行政一审二审案件2600多宗,参与合议案件7100多宗,已审结的案件中没有因质量问题而被审监或二审改判,高效高质量完成审判任务,承办的案件曾多次入选年度十大案件,多份裁判文书被评为优秀裁判文书。该同志业务能力强,精通民事案件审判思路,审判经验丰富,审判质效高,注重审理结案的时效性及均衡性。在事实查明、证据分析、法律适用及理解、审判尺度、当事人情绪的把握及协调能力等方面能力均有成熟的理性观点。还先后参与家事审判、劳动争议、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物业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专门合议庭,熟练掌握上述类型案件的审判技巧,善于总结审判经验。2006年协助完成《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常见问题的处理意见》,2009年负责起草了《东莞中院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2013年起草制定了《审理民事二审案件程序要件指南》《审理离婚纠纷要件指南》及《审理租赁合同纠纷要件指南》等办案指引。

二、勇挑重担、锐意进取,引领团队作出贡献

作为审判长,同时作为审判团队负责人,卢健如同志能够毫无保留的指导年轻法官的成长,培养好审判辅助人员,并注意方式方法,结合个人性格特征有的放矢,统筹安排好审判团队工作,带领团队出色完成重大案件及系列案件的审理。20182月以来,民事审判第二合议庭共审结870多宗,结案数及结案率均名列前茅。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能够立足案件特点,注意统一司法尺度,大大减少了司法不统一的情况,且对法律问题具有高度的敏感性,能够很好地把握法律问题的争议点,做好记录与总结工作,并及时总结审判经验,毫无保留的展示及传承审判经验。

卢健如同志从20121月开始兼任家事合议庭审判长,在总结审判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思辨,在相关领导的指导下,成功策划创建家事回访制度,有关信息刊登在最高法院《信息专刊》第66期,打造了东莞中院家事审判品牌。201210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东莞市妇联共建《家事案件回访机制》,在两级法院全面开展家事回访制度,借助社工力量开展家访调解、家访调查取证、家事调查员等工作,完成《专业审判成就专业品质--2010年至2012年度家事案件审判调研报告》等。20158月广东省家事审判程序改革开始试点,该同志积极参与相关试点工作的调研,指导基层法院开展试点工作。

三、自尊自信、刻苦钻研,调研学习硕果累累

卢健如同志在繁重的审判压力下,能够克服工学矛盾,坚持调研学习,完成了多篇案例分析,积极撰写学术论文及调研文章,如《论非法行医致人损害之举证责任分配从民事诉讼角度出发》《浅论无意思联络共同侵权的认定》《我市行政执法中的主体“瓶颈”及对策分析》、《东莞法院机动车损害赔偿裁判状况报告》等。其中《原配有权要求“小三”全额返还基于不正当男女关系获赠的财物》案例入选了广东省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优秀案例。

坚持调研从审判中来到审判中去,卢健如同志在审判岗位创造了一流业绩,在审判调研方面也有较大贡献。该同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了社科院的国情调研重点项目,项目成果《以北京、东莞为对象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与赔偿状况的调研报告》于2010年结项;另与同事合作完成《机动车保险合同纠纷调研报告》,基本统一了两级法院车损鉴定报告的采纳标准,并被最高法院《审判监督指导》丛书2012年第3期采用;2014年负责撰写《关于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合同效力问题司法建议》,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联合相关部门充分研讨后,基本统一了东莞两级法院关于租赁合同效力的审查标准。201810月完成调研文章《物业小区停车位权属规则探讨》,总结出物业小区中规划停车位与人防工程停车位的权属认定规则。

四、热心社会公益,甘于奉献,以所学所成积极回报社会

卢健如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作为东莞市政法系统“巾帼志愿者”多次参加东莞市法律援助处及东莞市妇联组织的志愿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在工作过程中,特别关注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多次参加“三八”妇女节义务法律咨询活动。成功策划组织“送法入家庭-虎门政府三八普法活动”、东莞电台“空中普法”、“周末访谈”等系列大型普法活动。作为东莞市人民调解员培训的专家讲师,先后到大朗镇、常平镇、沙田镇等地为人民陪审员讲授“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以及“租赁合同纠纷问题”等内容,辅导人民陪审员掌握东莞司法实践的热点难点问题,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职责。

卢健如同志的工作表现得到院庭领导及同事们的高度评价,获得过很多荣誉,所在的集体民一庭获得过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集体一等功”、广东省妇联颁发的“巾帼文明岗”、2015年至2016年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该同志个人在工作以来在每个岗位上都获得过单位授予该岗位的最高荣誉,2003年及2004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书记员;2005年至2009年度均荣获办案能手或办案标兵、个人嘉奖等荣誉;2010年因连续五年(20032007年度)年终考核优秀,被记个人三等功;20128月被院里评为优秀党员,并多次获得优秀审判长称号。卢健如同志也多次获得市级荣誉,20064月,获东莞市共青团2005年度东莞市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200710月,获东莞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081月,获东莞市妇联东莞市“巾帼建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23月,获东莞市委宣传部、东莞市妇联等部门联合颁发的东莞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及东莞市第五届“巾帼十杰”提名奖。

卢健如同志作为司法改革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批入额法官,也是第一批民事审判团队负责人,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时代女性精神,更具有“年青而不失睿智、谨依法度而不忘情理”、“能担当、勇担当”的女法官精神。卢健如同志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让新时代人民法官持续展现新气象,不断实现新作为,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踏踏实实在民事审判第一线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作为工作目标,以青春与行动在不断进步中诠释着法官的公正品性,以法官为名实现人生价值。

编辑: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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