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10·30”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推动解决就业性别歧视问题,10月24日上午,全国妇联权益部一行莅临我市就女性平等就业权益保障工作开展调研,了解我市涉女性劳动纠纷调解、劳动纠纷仲裁、劳动监察以及女性就业促进与保障工作情况。全国妇联权益部法规处二级主任科员肖琛、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刘小楠,广东省妇联一级调研员王为佳,东莞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黄伟青,石龙镇党委委员黄顺明,东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等参与调研。
调研组首先来到东莞市农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详细了解该公司推行“妈妈岗”模式在促进支持当地生育女性劳动就业的做法。农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采取“妈妈岗”弹性工作制度,由“妈妈群体”根据自身家庭情况与公司协商工作时间,让其能够在工作和育儿之间找到平衡点,帮助其在职场中建立自身价值和社会地位。
调研组随后来到石龙镇人社分局参观风险预警室、劳动仲裁调解室等区域,座谈交流东莞市女性劳动就业纠纷调解、劳动纠纷仲裁以及劳动监察等情况。在劳动就业方面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是法律规定的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我市一直都高度重视维护妇女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对侵犯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案件的处置,广泛宣传女性就业性别歧视维权案例,营造促进女性平等就业良好社会氛围,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守法用工,切实抓好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保障。
下一步,市妇联将更加密切与人社部门的联系,积极协同对女性就业性别歧视案件的约谈和处置,同时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东莞落地落实,推动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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