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妇联、顺德区妇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开展群众工作的优势,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按照全国妇联有关进一步深入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开展巾帼志愿服务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开展社会志愿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宗旨,为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建设我国社会志愿服务体系贡献力量。
志愿服务体现公民的社会责任,反映社会发展进步的时代要求,正逐渐发展成为创新社会管理的一支新兴力量。创新发展具有妇联特色、符合群众需求的巾帼志愿服务,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延伸工作手臂,构筑社会化妇女工作格局的重要举措,对于建设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提高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的文明素质,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最近作出《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粤发[2011]17号),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十二五”期间要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全省注册志愿者将占常住人口的10%以上。各级妇联要抓住我省大力推动志愿服务的发展机遇,继续先行先试,敢为人先,奋发有为,努力推动我省巾帼志愿服务事业的快速发展,为广东社会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和要求
1.不断提高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思想认识。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新探索,各级妇联要从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努力拓展和创新妇联工作的高度,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妇联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新载体、新途径,列入妇联党组重要议程,认真安排部署,切实抓紧抓好。要立足基层、面向家庭,以城乡社区为阵地,以服务广大群众和家庭成员的生活需求和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类巾帼志愿服务。
2.进一步发展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2001年以来,省妇联抓住国际志愿者年的契机,借鉴港澳开展义工服务经验,逐步建立起遍布全省城乡的广东巾帼志愿者队伍,成为全国妇联系统志愿服务工作起步最早、发展最快、规模最大的省份之一。当前,全省各级妇联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继续发挥优势,因地制宜,进一步发展、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要将基层妇联干部、妇女骨干作为开展巾帼志愿服务的主体力量,把热心参与社会公益、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各级三八红旗手、行业标兵、五好文明家庭、专业服务团体等吸纳到巾帼志愿服务骨干队伍中来。要注重发挥团体会员在开展巾帼志愿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依托村居、社区“妇女之家”,就地招募热心公益事业的妇女和家庭成员,逐步建成各种类型、各具特色、满足群众需求的巾帼志愿者队伍。
3.加紧规范完善巾帼志愿者队伍管理。我省巾帼志愿服务经过十年来的蓬勃发展,已经具备一定规模,取得很好成效,但由于种种原因,尚未形成统一的规范管理办法。日前,全国妇联发布了巾帼志愿服务标识,包括巾帼志愿服务旗帜、胸牌、站点标牌等标志,希望在全社会树立巾帼志愿服务的新形象。全省各级妇联要按照全国妇联要求,制作、发放统一标识,在认真策划开展具有鲜明妇女特色的巾帼志愿服务品牌活动的同时,努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巾帼志愿者的招募、日常管理、培训、服务、表彰激励等机制。有条件的地市可适时建立巾帼志愿者协会,逐步建成各种层次、类别的覆盖全省城乡的组织网络,逐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运作、自我发展”的规范化运作模式。
4.策划开展丰富多彩的巾帼志愿服务和主题示范活动。各级妇联要积极主动与当地文明办、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加强与企业、社团交流合作,有效整合资源,推动巾帼志愿服务工作深入发展。要用巾帼志愿服务统领妇联组织开展的各类志愿服务工作。要以城乡社区为阵地,以社区家庭服务为重点,充分发挥妇女在社区建设和服务家庭中的重要作用。要紧密结合社区群众和家庭的实际需求,以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以扶弱帮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和谐稳定、倡扬文明风尚为重点,策划开展主题示范活动,包括:开展关爱困难家庭、敬老助老、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爱心维权、心理疏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文化宣传、低碳环保、家庭教育等服务,使巾帼志愿服务常态化、长效化扎根于城乡社区和家庭日常生活之中。
5、强化宣传报道、不断扩大影响。各地妇联可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启动仪式、组织巾帼志愿集中服务、典型推荐等形式向新闻媒体通报情况。要注重发挥主流媒体尤其新媒体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大的宣传优势,强化整体宣传效果。要加强对社区巾帼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的特色、进程、成果及优秀巾帼志愿者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努力在全社会以及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中营造巾帼志愿服务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组织架构和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巾帼志愿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决定成立广东省巾帼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 长:
温兰子 省政协副主席、省妇联主席
副组长:
周丽琼 省妇联常务副主席
杨建珍 省妇联副主席
成 员:
孙 成 省妇联办公室主任
张穗文 省妇联组织联络部部长
罗 敏 省妇联宣传部部长
高穗生 省妇联城乡妇女发展部部长
杨世强 省妇联权益部部长
周佑英 省妇联儿童部部长
王远芳 副巡视员、省妇儿工委办主任
曾小瑛 省妇联妇女研究中心主任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杨建珍(兼),副主任罗敏。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抓好责任分工落实,保证工作到位,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进我省巾帼志愿服务工作深入发展。各部门要主动结合业务工作的特点和优势,加强对本处室所联系的巾帼志愿服务队伍的活动组织策划和工作指导。办公室:协助、配合各部门做好巾帼志愿服务后勤服务等相关工作。组联部:发挥负责妇女社团工作联系的优势,重视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建立“妇女之家”的阵地优势,宣传发动妇女社团,进一步发挥妇女社团的组织网络优势和巾帼志愿服务的骨干带动作用。宣传部:发挥负责妇女“四自”宣传教育和联系广大家庭成员的优势,把热心参与社会公益、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各级三八红旗手、行业标兵、五好文明家庭、专业服务团体等吸纳到巾帼志愿服务队伍中来,进一步发挥女企业家协会、木兰拳等团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健身、节能、环保等志愿服务项目和思想道德实践活动。城乡妇女发展部:发挥广泛联系农村妇女的优势,以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为重点,充分发挥女能手的典型示范和帮扶助困带动作用,加强妇女知识技能培训,促进妇女健康素质和技能提升。权益部: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重点,进一步依托各级维权站点、女律师工作者协会等组织,深入基层坚持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法律援助、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心理咨询、邻里冲突调解等活动,促进平安家庭(社区)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儿童部:发挥牵头家庭教育优势,抓住今年把家庭教育列入全省民生十大项目的时机,进一步拓展扩大家教志愿者队伍,大力推进万场家教大讲堂进社区、村居,加强对广大城乡家庭进行科学育儿、科学家教的指导和帮助。同时坚持开展“爱心大联盟”活动,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帮扶困境儿童(单亲特困家庭子女、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孤儿、留守流动儿童)。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条件。妇儿工委办:发挥联系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优势,推动各成员单位中重视支持并示范指导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研究中心:围绕我省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经验总结,为指导工作提供服务。
四、具体要求
按照全国妇联要求,各级妇联要积极创建一批巾帼志愿服务示范社区,培育一批巾帼志愿服务示范团队,推广一批优秀巾帼志愿服务项目,选树一批在巾帼志愿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妇联组织和先进典型。我省将创建首批30个全国巾帼志愿服务示范性社区。
各市妇联在开展社区巾帼志愿服务主题活动中,要将组织开展日常志愿服务同以重阳节、志愿者日等为重要节点的集中主题活动结合起来,以具体实践宣传巾帼志愿服务理念,树立巾帼志愿服务优秀品牌,展示巾帼志愿者良好形象。要及时跟进,善于发现总结志愿服务活动的新特点,推广新典型,及时上报活动信息。请于10月28日前将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经验、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形成文字材料,报送省妇联宣传部。同时报送开展活动(包括示范社区开展活动)的照片或视频资料。
附件:1.社区巾帼志愿服务行动计划示范社区分配表
2.“巾帼志愿者”标识
3.“巾帼志愿者”胸卡、徽章参考样式
4.“巾帼志愿者”旗帜
备注:“巾帼志愿者”标识等彩色版请见三级平台下发的电子版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联系人:王为佳 020-87656969
电子邮箱:gdflx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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