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今天是:
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东莞女性网 > 市妇联动态 > 正文

东莞维权站提供援助 维护新生缺陷儿权益

http://dgwomen.dg.gov.cn 2012-04-24 14:32 东莞女性网

金强与程玲夫妻俩自20071227日开始在东莞某塑胶鞋材制品厂打工。程玲担任生产部的作业员,主要负责刷胶,工作岗位长期需要接触胶水等化学物品。2008年程玲怀孕,向工厂提出调换工作岗位的请求,但厂方对此置之不理。2009813日,程玲产下一子——金明。金明出生后一直身体欠佳,经常需要住院治疗,后经江西省儿童医院、广州市儿童医院等医院的诊断,被诊出患有癫痫、精神运动发育迟缓、喘息式支气管炎等病症,且初步确定是因为程玲在怀孕期间遭受到化学品的污染所致。为此,程玲夫妇与工厂多次协商,要求赔偿,厂方不仅拒绝了程玲夫妇的赔偿要求,还张贴公告将金强开除。为了维护自身权益,201012月,程玲夫妇来到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东莞站)寻求帮助,希望妇联提供法律帮助。

维权站工作人员接待了程玲夫妇,在了解事情始末后,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并联系律师志愿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在了解相关的情况后,协助当事人草拟了一份民事诉讼书,将涉事工厂告上了法庭,为金明争取合法的权益赔偿。案件经法院审理判决,工厂因在程玲怀孕期间仍安排其从事接触天那水等含有甲苯等有毒物质的工作,违反了《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七条中关于“用人单位不能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的规定。导致金明身体造成伤害,根据原告的诉请和提交的证据,201112月,法院依法判决该工厂需支付相关赔偿费用共148849.71元。

收到判决书后,程玲夫妇非常激动,特向东莞站赠送了锦旗和感谢信,感谢东莞市妇联及维权站在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向他们申请了援手,提供热心帮助。

编辑:妇联

相关阅读

 

通知公告

更多>>
友情链接
全国省妇联
相关链接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万寿路76号    电话:0769-22118880    传真:0769-22233754    E-mail:fulian@dg.gov.cn
维权热线:12338(全市统一) 0769-22241683 22118180    维权邮箱:dgwomen@dgwomen.dg.gov.cn
东莞女性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