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以来对妇女群众的婚姻家庭问题产生的影响和作用,市妇联、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东莞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活动。
6月6日上午,市妇联、东莞站在大岭山组织基层妇女干部和15名妇女群众代表召开《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座谈会。下午,组织12名专家、律师在市儿童活动中心会议室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市妇联副调研员雷梅花、中共市党校王薇副教授出席了会议。
座谈会中,与会代表积极发言,从不同角度分析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妇女权益的影响。重点围绕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及婚前贷款购房等争议较大的问题分别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大家普遍认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和分割的界定更加明确,实施以来引起社会的广泛讨论,同时影响了人们的婚恋观念,鼓励女性自立自强。但在司法实践中有很多值得探讨的地方。
市妇联副调研员雷梅花做了会议总结,她表示,对于会议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妇联将会做进一步的整理和跟进,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撰写成调研报告,向有关部门反馈,以此推动立法不断完善,保障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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