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妇联、宣教文体旅办,市直单位、中央和省驻莞单位妇女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落实国家7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全国妇联开展“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的要求,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推动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联合开展2023年东莞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家庭文明正能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提高活动参与率,让“最美家庭”真正成为文明家庭的最大蓄水池,以小家庭的和谐共建大社会的和谐,形成家家幸福安康的生动局面。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月-12月
三、“最美家庭”推选
各镇街(园区)妇联通过群众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逐级向上推荐。
1.推选范围。在东莞市居住2年以上的城乡家庭,家庭成员户籍不限。
2.推选条件。各镇街(园区)重点推荐在孝老爱亲、教子有方、和睦邻里、热心公益、绿色节俭、廉洁齐家、移风易俗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的家庭典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曾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有家庭暴力行为,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等。
3.审核把关。各镇街(园区)分别推荐3户候选家庭,各市直单位、中央和省驻莞单位妇女组织分别推荐1-3户候选家庭。推荐前须完成家庭资格审核审查、政审把关、社会公示等程序。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确保名单和材料真实、准确,家庭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可信可学可推广。
4.提交材料。将《东莞“最美家庭”推荐表》、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及3张家庭生活照于2023年3月15日前发送至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OA邮箱(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邮箱),并打印《东莞“最美家庭”推荐表》(请不要改变表格格式)一式3份加盖公章邮寄至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万寿路76号妇联家儿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协同联动。各镇街(园区)妇联、宣教文体旅办要高度重视,把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作为在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统一部署,共同推进。按照市的部署,联合当地媒体,组织策划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以活动推动宣传,以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形成上下联动、层层呼应的工作格局。
(二)立足基层,广泛发动。积极发动群众参与东莞“最美家庭”推选活动。继续立足村(社区)妇女之家,组织动员家庭开展好“晒家庭幸福生活、谈良好文明家风、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5个环节活动,从动员手段、寻找环节、引导路径上不断探索创新,提升活动的时代感和感召力。每个妇女之家均要设立“好家风好家训”宣传栏、“最美家庭”光荣榜等,使广大家庭成员发现、学习身边榜样,接受道德熏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广泛传播正能量,促进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线上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传播推广活动,提升传播效果,扩大受众面,形成广覆盖、广传播的宣传声势;线下注重开展“最美家庭”分享会、报告会、家风故事巡讲及各种文艺活动等,让群众在传播过程中当主人、唱主角,以身边人、身边事,可亲可学的方式带动更多家庭在学习感悟中付诸行动。
(四)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各级各部门要努力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推选出的典型要得到群众认可,使树立起来的典型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过得硬、立得住、叫得响,可亲、可敬、可学,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附件:1.东莞“最美家庭”推荐表
2.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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